职责内容: | 负责税务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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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 1.《行政复议法》 2.《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93号) |
具体责任事项: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事项类型: | 其他 |
责任处室(单位): | 政策法规处 |
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2.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3.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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